一、音樂類:
1、聲樂:(1)演唱自選歌曲一首(限三分鐘以內);
(2)視唱練耳 (五線譜、簡譜均可)。
2、器樂:(1)演奏自選樂曲一首(除鋼琴外樂器自備,限三分鐘以內);
(2)視唱練耳 (五線譜、簡譜均可)。
3、舞蹈:(1)表演自選舞蹈劇目或組合片段(服裝、道具、伴奏自備,限三分鐘以內);
(2)基本功(技能技巧、軟開度)測試。
4、播音主持:(1)自備稿件朗誦(詩歌、散文、寓言、故事等均可,限二分鐘內);
(2)現場主持節目(根據指定材料,設計串場詞、即興主持節目)。
5、影視表演:(1)自我介紹(一分鐘之內);
(2)特長展示(二分鐘之內)。
6、曲藝表演: 曲藝類節目展示(三分鐘之內)。
二、美術類:
美術專業加試分三項:素描、國畫、書法。可任選一項參加。
1、 素描:石膏寫生。
2、 國畫:自由創作。
3、 書法:僅限毛筆,按要求進行創作。
以上三項加試除紙張外,其它工具自備。
三、體育類:
1、身體素質測試:100米、立定跳遠。
2、運動專項測試:
籃球專項:(1)、30秒定位投籃;(2)、半場往返運球上籃(外側手運球)。
排球專項:(1)、傳球;(2)、墊球;(3)、發球(2直3斜)。
足球專項:(1)、1分鐘顛球;(2)、過桿射門。
乒乓球專項:比賽。
田徑專項: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00米欄、跳遠、跳高、
三級跳遠、鉛球、鐵餅(任選一項)。
201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