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范圍 二十四中、三十四中、二十五中、三十五中
二.招收對象 榮成市戶口的在校初中四年級學生
三.報名條件
1.思想覺悟高,道德品質好,遵紀守規,尊敬師長。嚴重違紀違規者,經政審不合格,將不予報考。
2.具有較高的文化素質和專業素質
3.身體健康,符合專業特點。如音樂專業,要求聽力正常;美術專業,要求無色弱、色盲、夜盲。
四.招生計劃 計劃招收音樂生6人,體育生8人,美術生16人,共30人。專業按音樂、美術1:1.5,體育1:2,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初選名單,并上報招生辦。
五.考試時間 2008年5月15日,各學校每專業要有一名帶隊教師,考生由帶隊教師統一組織,于考試當日早7:30到四中報到參加考試。
六.考試內容及方法
Ⅰ音樂專業
本次考試分為素質測試和技能測試兩大類,總分為100分。
一:素質考試
1.視唱(10分)
能識別4小節以內簡單的簡譜,能準確、流暢的演唱。
2.模唱(15分)
根據老師的琴聲,能準確的模唱4小節以內的旋律。
3.模奏(10分)
能準確打出老師奏出的4小節以內的節奏。
二:技能測試
學生可根據自己的專業特長在聲樂、舞蹈、器樂中報考一主項、一輔項和一加試項目,主項為40分,輔項為20分,加試項目為5分,三個報考項目不得重復。主項選聲樂的考生,輔項可選舞蹈或器樂;主項選舞蹈或器樂的考生,輔項必須選聲樂。
1.聲樂
考生演唱校園歌曲或中外歌曲一首(通俗歌曲除外),考生只能清唱,不允許伴奏,可向監考老師要求定調高。
2.舞蹈
以舞蹈為主項的考生,身高必須在1.58米以上,要考基功和成品舞兩項。成品舞為民族舞蹈或民間舞蹈。作為輔項的考生只考成品舞,自帶伴奏帶。
3.器樂
除吉他和口琴、豎笛外其他樂器種類不限,樂器自備(鋼琴除外)。
Ⅱ體育專業
本次招生考試分身體素質測試和專項技術考試兩部分進行測試。
一、專項測試(40分)
①田徑項目:
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5000米、男110米欄(欄高91.4厘米,欄距8.7米,起跑至第一欄13.72米)、女100米欄(欄高84.0厘米,欄距8.0米,起跑至第一欄13.0米)、跳高、跳遠、三級跳、鉛球(男6公斤,女4公斤)、鐵餅(男1.5公斤,女1公斤)、標槍(男700克,女500克),競走(女3000米,男5000米)考生任選一項參試。
②籃球專項:
A.助跑摸高(12分)
B.綜合技術(14分):考生持球位于罰球線后,投籃出手開始計時,同時記錄投中次數。投籃時腳不準踏線或過線,否則投中無效,投籃動作不限,考生自己在支架上取球,當第五個球投出以后,自己搶籃板球,向右側邊線中點方向以右手運球,運至中點后迅速返回,面向球籃以左手運球上籃,球投中籃后,再以左手運至左側邊線中點,然后返回右手運球上籃。當球落至球籃水平線以下時停表。運球上籃時,必須投中籃后,才能繼續運球,投不中要繼續再投,直到投中,投籃時左右手不限。
C. .乒乓球專項
A.正手攻球(10分)正手斜線攻球1分鐘。
B.搓中側身突擊(12分)
C.綜合技術(12分)左推右攻
D.實戰測驗(6分)
二.身體素質測試(60分)
100米、立定跳遠、原地推鉛球(男5KG,女4KG)。三項成績各占20分。
須知:
①專項不及格取消身體素質考試資格
②計分依據《普通高等學校體育教育專業招生考試內容、標準與辦法》
③考生提前做好準備活動,在考試時須穿短衣短褲,注意安全,如有特殊病情要告知主考教師。
④考生在考試期間因生病、受傷等原因造成的遲到、誤點等均不予以補考。
⑤考試過程中考生如對考試成績有異議,要在30分鐘內向評判員提出,過期不受理。
⑥考生進入考試場地后不得擅自離開,如有特殊情況,須經項目主考批準同意,憑準考證出入考場。
⑦凡使用釘子鞋的項目,只能用塑膠鞋釘。
⑧考生可根據自己的特長選擇一項專項進行考試。
⑨乒乓球專項的考生須自帶球拍。
Ⅲ美術專業
1.考生自帶考試時所用的畫架、畫板、畫筆、顏料、小桶等。
2.考場設在榮成四中美術教室。
3.學生考試只在試卷右上方用鉛筆寫準考號,不寫姓名和學校,以便公平閱卷。
4.開考30分鐘考生不許進入考場,考試期間不交卷不允許離開考場。
考試科目:素描靜物寫生(2小時30分),色彩靜物(2小時)兩科。每科成績計100分,共計200分。
榮成市第四中學
2008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