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教育局有關精神,為促進素質教育,繁榮校園文化,接軌高校招生,培養全面發展、學有專長的人才,浙江省溫州第十二中學將面向溫州各縣市區初中應屆畢業生擇優認定部分品學兼優、特長突出的學生,在中考錄取時給予一定的優惠加分。認定名額控制在12人。實施方案如下:
一、特長項目
A類7名:籃球(4名)、田徑(3名)
B類5名:古箏(2名)聲樂(1名)美術(2名)
二、報名辦法
請符合報名資格的學生可從溫州第十二中學網站上下載表格(http://www.w12z.com), 填寫好表格后,攜帶考生學校提供的初三成績單、學校證明、戶口證明和近期正面免冠單寸照片(彩色)兩張、初中以來有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直接送到溫州十二中教務處(8樓)。報名時間:
4月24-28日:
上午 8:30-11:00 下午 2:00-4:30
三、報名資格
相應特長項目,初中階段具備相應項目國家二級運動員及以上運動等級資格或符合以下條件:
A類:市中學生田徑運動會體育傳統項目組個人項目前8名,縣市區中小學田徑運動會初中組個人項目前6名。
市運會(青少年部)籃球比賽集體項目前6名的主力隊員;市區中學生體育節籃球集體項目前3名的主力隊員。
B類:市中小學生藝術節聲樂、個人項目一、二、三等獎(縣級一、二等獎)獲得者,或中學生藝術特長水平測試A級獲得者。
四、選拔程序
根據學校實際需要和學生的思想、學習和專項水平進行初選,初選合格者將被通知參加面試。B類特長生需經專項和素質測試。A類不再單獨組織測試。經學校認定后,公布特長生招生優惠加分名單,簽訂特長生認定協議書,并報市教育局中招辦備案。
五、優惠加分政策
根據特長生專項水平,學校在中考錄取時對特長生認定對象給予不同檔次的優惠加分:
A類:田徑優惠加分50分、籃球優惠加分30分、特別優秀的可優惠加分50分。
B類:聲樂優惠加分30分。
六、特長生的權利與義務
被認定為特長生招生對象的,在自愿基礎上將與溫州第十二中學簽訂特長生認定協議書。根據協議在中考錄取時享受優惠加分,進入溫州第十二中學后積極參加有關賽事的訓練及比賽為學校爭光。
七、其它
此方案的最終解釋權在溫州第十二中學校長室。
備注:
獲預錄取資格的考生,須在中考成績公布當天,把文化課成績(須經所在地中招辦證明)送到我校。
溫州第十二中學
2011年4月18日
報名表下載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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