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屏東中學是一所年輕,但迅速崛起、發展穩定的學校,以治學嚴謹、校風過硬,環境優美、辦學效益顯著為社會所稱譽。我校連續九屆被評為省、市文明學校,先后被評為省中小學現代教育技術實驗學校、省青少年道德建設研究實驗學校、省實施“全民健身121工程”試點校和市中學生行為規范示范校,2004年4月被省教育廳確認為“福建省普通中學二級達標學校”,2006年被省教育廳評為“福建省中小學校藝術教育工作先進集體”,2010年被國家教育部評為“全國藝術教育先進單位”。
我校是2007年福州市首批創設高中藝術音樂特色班的學校,并具有良好的辦學條件和雄厚的師資力量,2008年3月20日與福建師范大學音樂學院簽訂了協作辦學的《合作協議書》,確定福州屏東中學為“福建師范大學音樂學院生源基地”。并長期聘請他們的理論、聲樂、器樂、舞蹈等專家為我校的客座教授,為辦好高中藝術音樂特色班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經過刻苦學習,音樂特色班的同學在各方面都開始嶄露頭角;初見成效。在2007年福州市中小學師生文藝調演中,我校高一音樂特色班的學生與老師共同合作的歌舞《節日歡歌》榮獲金獎,由音樂特色班等同學組成的“啦啦操”代表隊,獲得2008年福州市高中生“激情迎奧運”校園青春操比賽一等獎。同時,學校于2009年“元旦”在福州九日臺音樂廳成功舉辦了福州屏東中學“迎新年”師生經典音樂會暨音樂特色班、特長生匯報演出,2010年校打擊樂合奏和彭樊同學的獨唱參加由教育部主辦的“全國第三屆中小學生藝術展演活動”中,分別榮獲“福建省中學組一等獎和二等獎”,校打擊樂合奏同獲“全國二等獎”的好成績,2011年我校成功承辦了由福州市委宣傳部主辦的“慶祝2011年元旦——盛世中華”五一廣場音樂會,更可喜的是07級和08級藝術班的同學們在參加2010年、2011年藝術類高考專業成績100%上線(其中最好的名次是全省第11名),展示了屏東的風采。
一、辦學宗旨
貫徹“讓每一個學生都得到全面而有個性發展”的辦學理念,為有特長的學生創造條件,拓展學生的發展空間。著力于開發學生的音樂藝術潛質,強調課堂與藝術實踐相結合,搭建寬口徑、厚基礎的藝術平臺,為國家、為社會培養高素質的藝術人才。
二、培養目標
1、參加福建省普通高中各學科會考,獲取普通高中畢業文憑。
2、發展音樂藝術特長,掌握報考國內藝術類高等院校音樂、舞蹈專業的基本知識和技能,為高等藝術院校培養、輸送優秀人才。
三、課程設置
1、音樂專業:音樂基礎知識、視唱、聽音、聲樂、器樂、舞蹈等。
2、文化課:按普通高中課程授課。
四、招生對象
1、具有福州市區戶口,品行優良、身心健康的初中應屆畢業生。
2、具有音樂(聲樂、器樂)、舞蹈特長和有志報考高等藝術院校的優秀畢業生。
3、自愿參加2011年福州屏東中學招收藝術特色班音樂或舞蹈專業測試和中考。
五、招生計劃
1、招收專業:音樂(聲樂、器樂)、舞蹈。
2、招生名額: 20名。
六、報名辦法
1、2011年5月5—6日在福州屏東中學(本部)傳達室領取報名表。
2、2011年5月6日(星期五)前把填好的報名表和考生學籍證明、戶口本復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張(背后寫上姓名)交到學校傳達室。
3、2011年5月11日(星期三)于校門口張榜公布考生名單、考試時間、地點,并于上午8:30—下午5:00到學校傳達室領取考生準考證。
八、考試科目
1、音樂、舞蹈專業
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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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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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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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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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演唱、演奏(時間各不超過三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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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唱歌曲一首(自選、無伴奏)
演奏樂曲一首(自選、無伴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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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視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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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譜或五線譜 (學習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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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模唱 |
單音模唱、音程模唱(每個音或音程彈三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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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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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綜合素質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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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功
2、根據現場提供的音樂,即興舞蹈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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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舞蹈(時間不超過三分鐘) |
獨立表演一個舞蹈作品(片段)。 |
注意事項:(1)音樂專業、舞蹈專業可任選一項。(2)樂器自備(鋼琴除外)、舞蹈音樂專用光盤或磁帶自備。
2、文化課:參加中考。
九、考試地點及考試時間安排
考試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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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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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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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或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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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周日)上午8:00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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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樓六層會議廳(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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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1)請考生于2011年5月15日(周日)上午7:40分到預考室抽取專業考試順序號。
(2)考試成績于2011年5月16-18日公布在校門口和學校門戶網。
十、專業考試評分辦法
1、評委組成:擬聘省市著名音樂教育專家和教師若干名。
2、評分標準:
(1)實行百分制,取平均分。
(2)分值分配:
A、音樂專業:聲樂100分、器樂100分、視唱模唱100分。
B、舞蹈專業:舞蹈綜合素質30分、舞蹈作品(片段)70分。
3、考生實行抽號定順序,不公開姓名的考試方式。
十一、錄取規則
1.按照市教育局招生主管部門和我校2011年招生章程有關規定,根據考生的專業測試、中考成績及政審、體檢等情況,綜合考察。
2.專業成績均必須達到合格(音樂成績180分、舞蹈成績60分以上),在此基礎上,按照榕教體[2011]30號文件的的要求,根據招生指標,按中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名額滿為止,最低分錄取線不低于288分,等級科目要求與一般普通中學高中招生條件一致。在初中階段獲得縣(市)、區以上教育局主辦或聯辦、市級以上政府部門舉辦的音樂、舞蹈比賽的考生,在招生名額未收滿的情況下最低可降至259分錄取,無等級科目要求。并報市教育局體衛藝處、中招辦審批。
3、學校根據市教育局有關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對新生進行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弄虛作假等舞弊現象的,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十二、其它事項
1、招生工作整個過程特聘請福州市教育局體衛藝處、中招辦、紀檢辦等相關領導監督、指導。
2、以上內容如有變動,將在福州屏東中學門戶網“招生專欄”欄目及時公布,請考生注意查閱。
3、本方案解釋權屬福州屏東中學校長室,咨詢電話:教務處 87841297。
網 址:fzpdzx.com “招生專欄”欄目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屏東路39號 郵 編:350003
熱烈歡迎具有藝術音樂特長的學生報考我校!
福州屏東中學
2011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