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音樂學院研究生招生委員會研究決定,現將2011年上報上級主管部門的碩士研究生擬復試名單進行公示(見附件)。
我院復試原則規定:
1、學術型與專業學位型均必須達到國家規定分數線(總分320分,外語、政治各35分,專業或專業基礎課各53分);
2、嚴格按照招生簡章公布的各專業方向的招生名額,在達到國家規定分數線的考生中按1:1.2的比例進入復試;
3、音樂學類、音樂文學、音樂藝術管理、音樂教育學、鋼琴教育研究、聲樂教育研究、作曲與技術理論方向按總分從高到低進行排序,指揮、聲樂、國樂、鋼琴、管弦各方向按專業主科成績進行排序,主科成績相同者按總分排序。
請復試考生務必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復試手續、進行體檢并按時參加考試。
二、復試日程
時間 |
項目 |
地點 |
備注 |
4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
考生辦理復試手續 |
研究生處(行政樓438房間) |
考生攜帶準考證、交復試費、體檢費 |
4月15日下午2:00—5:00 |
考生集體體檢 |
解放軍306醫院體檢中心 |
中午空腹 |
4月16日上午9:00—12:00 |
英語聽力及口語考試 |
主樓 |
參看附件:《考試日程表》 |
4月16日上午8:30—10:30 |
論文寫作等 |
主樓 |
參看附件:《考試日程表》 |
4月16日下午2:00—5:00至4月17日上午9:00—12:00 |
表演專業主課復試(參看《招生簡章》復試曲目要求)/其他專業面試 |
主樓 |
參看附件:《考試日程表》 |
說明:專業學位型碩士不參加“論文寫作等”科目考試。
中國音樂學院研究生招生辦
201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