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地點:南京大學鼓樓校區。
考試形式:筆試。
考試科目:文學基礎(100分)、文學創作(100分)。
2、復試
初試合格者方可參加復試,復試資格名單于2012年1月13日在南京大學本科招生網上公布。
復試時間:2012年2月19日(18日報到)。
復試地點:南京大學鼓樓校區
復試科目:小劇本創作(100分)、綜合能力面試(100分)。
五、錄取
學校根據筆試和面試綜合成績擇優確定專業考試合格考生,并發放《南京大學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證》。
取得南京大學專業考試合格資格的考生須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辦的規定參加高考報名、文化考試、填報志愿。
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份重點院校普通類同批次控制分數線(即本一線)的基礎上(專業考試前30名考生,文化課不作此要求),按專業考試成績50%與藝術類高考成績(不含附加分)50%的比例折合成總分排序,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專業考試合格者,若考生所在省份有相關藝術類專業統考要求,考生須參加并取得合格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