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鋼琴演奏(曲目要求:相當于車爾尼740程度以上練習曲一首、復調樂曲一首、中外樂曲一首。主考樂器僅限鋼琴。)
3、樂理
音及音高、音律、記譜法、節奏節拍、音程、和弦、各種調式(音階、半音階、調式分析、移調、調式變音)。
4、和聲(近關系轉調內容)。
專業分值結構:滿分100分。其中:聽寫50%,聽唱、構唱、視唱40%,鋼琴演奏10%。(樂理、和聲為參考科目)
ó音樂學、音樂教育、音樂表演專業基本樂科考試內容
1、面試
(1)模唱:自然音程、四種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及其轉位;
(2)構唱:自然音程、四種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及其轉位;
(3)節奏短句模仿:常見節奏型(2/4、3/4、3/8);
(4)視唱:一升一降以內,高音譜號與低音譜號,唱名法不限。
2、聽寫
(1)旋律音程聽記;
(2)和聲音程聽辨:自然音程;
(3)和弦聽辨:四種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原位及其轉位;
(4)節奏填空:2/4、3/8各一條;
(5)旋律聽寫;
3、樂理
音及音高、記譜法、節奏節拍、音程、和弦、調式音階、常用音樂術語。
三、錄音藝術專業方向
初試
1、樂理:音樂基礎理論(考試時間:120分鐘)
2、創作(考試時間:180分鐘)
(1)根據卷面提供的歌詞和旋律,寫作一首完整的歌曲(風格、體裁不限)或分析一首歌曲(調式、調性、和聲、曲式結構、織體形式等);
(2)錄音作品分析(樂器音色,錄音作品的音質、平衡感、空間感、立體聲聲像等),并指出錄音作品中的不足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