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試科目及考試時間
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的招生考試科目為五門,其中省統一考試三門,高校自主考試兩門。省統一考試的三門為《政治理論》、《英語》和《專業基礎課》。兩門專業課為我院自行命題考試的科目。報考英語(師范)專業的考生,考試科目為五門,包括兩門統考科目《政治理論》、《大學語文》及三門專業課,不考統考科目《英語》。各專業對應的《專業基礎課》、專業考試科目、指定參考書等詳見《招生專業目錄》。
各科滿分為100分,五科總分為500分。考試形式一律為閉卷考試。每科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省統考科目的考試大綱和考試范圍由省教育考試院根據教育部專科升本科同一層次的要求編寫確定,并于報名前向社會公布。
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試時間為2012年3月10日(星期六)至11日(星期日)兩天,具體安排見下表:
2012年廣東省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試時間表(北京時間)
項目
日期 |
上午 |
下午 | ||
時間 |
科目 |
時間 |
科目 | |
3月10日 |
8:00-10:00 |
政治理論 |
15:00-17:00 |
專業
基礎課 |
10:30-12:30 |
英語 | |||
3月11日 |
9:00-11:00 |
專業課1 |
15:00-17:00 |
專業課2 |
注:個別考試科目時間如有調整,請考試前一天看考場時看我院公布的考場安排或考試前詳見我院招生信息網公告。
五、招生計劃
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的招生計劃納入學校年度招生計劃總規模,由省教育廳發展規劃處審核,省招生辦公室向社會公布。我校2012年本科插班生招生分專業計劃詳見《招生專業目錄》。
六、錄取
(一)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由省招生委員會根據當年招生計劃劃定五門考試科目總分和省統考三科總分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分文科類、理科類、體育類、藝術類和英語類專業劃定。其中,文史類專業包括全省統考的《大學語文》、《民法》、《教育理論》、《管理學》等專業基礎課考試科目;理工類專業包括全省統考的《高等數學》、《生態學》、《生理學》等專業基礎課考試科目;體育類、藝術類、英語類專業單獨劃線。我校按省劃定的兩條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總分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二)具有普通高職高專畢業學歷的退役士兵填報省屬公辦普通高等學校志愿的,將根據考生志愿及成績情況單獨劃線。
(三)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錄取根據考生報考專業及對應的專業課考試成績擇優錄取,不得跨專業錄取。
(四)考生報名時不再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考生與所在單位因報考本科插班生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考生未能提供相關檔案,我校不錄取。考生必須提供真實的檔案材料,供我校錄取。考生凡持假證明、假文憑等虛假材料報名考試的,取消考試資格;已被錄取的,取消錄取資格;已取得學籍的,取消學籍。
(五)我校須按省招辦規定的錄取時間辦理錄取審核手續。招生單位送審時,必須攜帶考生檔案材料(包括考生報名信息表、體檢表、身份證復印件、專科畢業證書復印件或證明材料原件),新生錄取通知書必須加蓋廣東省招生辦公室錄取專用章。
(六)新生入學后的體檢復檢工作,由我校按照有關規定組織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及教育部《關于明確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體判定標準的函》(教學司函〔2010〕22號)要求執行,復檢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七)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我校在新生入學時要對新生專科學歷進行復核,復核未通過的不予新生學籍電子注冊,并按規定取消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