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測試結果、認定及公示
1、凡參加南京理工大學藝術冬令營者,我校組織專家組進行藝術特長測試,根據學生專業水平和學校藝術團的需要,本著寧缺毋濫的原則,從中選拔部分優秀學生作為南京理工大學2012年藝術特長生候選人。
2、凡取得南京理工大學藝術特長生候選人資格的學生,若所在省(市、自治區)統一組織藝術特長生測試,則必須參加且取得相應等級后方可享受我校的優錄政策。
3、根據2012年藝術特長生的生源情況和藝術團的實際需要,我校將補充通過清華大學測試并達到一級優秀的學生(不包括江蘇省的考生)作為南京理工大學2012年藝術特長生候選人。
4、凡取得南京理工大學藝術特長生候選人資格的考生,必須與我校簽訂書面協議,明確各自的權利與義務。我校對藝術特長生的所有承諾均以書面為準,請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5、在高考錄取中,簽約認定的藝術特長生如果第一志愿報考我校,將根據協議書的簽約內容享受相應的優惠政策,最大降分幅度可降至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一本控制線(江蘇省考生還必須符合選測科目等級2B,必測科目等級4C1合格)。
五、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25—84303087,84315854 傳真:025—84315854
聯 系 人:王老師 E-mail:wangjing@mail.njust.edu.cn
通信地址:南京市孝陵衛200號 南京理工大學藝術與文化素質教育部
郵 編:210094
網 址:http://zsb.njust.edu.cn
六、本方案由南京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如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政策有所調整,我校相關政策可能相應調整,以我校在本科生招生信息網發布的最新信息為準。
南京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