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長生測試結論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類。
學校本著“公開程序、公平競爭、公正選拔、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根據考生專業水平和各藝術團的需要,從“優秀”及“合格”考生中擇優選拔南京大學2012年藝術特長生候選人,在高考錄取時給予不同等級的優錄政策(具體內容以南京大學與考生簽訂的優錄協議為準)。
若考生所在省(區、市)組織藝術特長生統一測試,則考生必須參加并取得相應等級方可享受南京大學的優錄政策。
凡取得南京大學藝術特長生候選人資格的考生,需與南京大學簽訂書面協議,放棄簽訂則視為放棄候選人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