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根據教育部文件規定,并結合我校藝術招生章程及各專業報考生源情況,制定我校藝術類專業分數線。
(一)美術類
繪畫(油畫):文化線333,專業線86.5;
繪畫(中國畫):文化線354,專業線80.53;
美術學(美術教育):文化線362,專業線85.6
藝術設計(裝潢):文化線348,專業線83.67;
藝術設計(服裝設計):文化線381,專業線89.07;
藝術設計(環境藝術):文化線331,專業線85.17。
藝術設計(影像設計):文化線339,專業線87.5。
(二)音樂類
音樂表演(管樂演奏):文化線252,專業線88.44;
音樂表演(弦樂演奏):文化線271,專業線89.3703;
音樂表演(鋼琴演奏):文化線315,專業線88.0303;
音樂表演(中國樂器演奏):拉弦、吹打類文化線256,專業線92.0147;彈撥類文化線262,專業線77.875;少數民族樂器演奏類文化線265,專業線82.95;
音樂表演(聲樂):文化線314,專業線83.781;
音樂學:文化線354,專業線74.5582;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文化線334,專業線88.5467;
音樂學(音樂教育(聲樂)):文化線333,專業線86.0917;
音樂學(音樂教育(鋼琴)):文化線354,專業線73.575。
以上專業中,管樂、弦樂、中國樂器最終分器種錄取,所列分數為所有器種中的文化和專業最低分,因此存在考生超過上列最低分但未被擬錄的情況。
(三)舞蹈類
表演(舞蹈表演)男生:文化線224,專業線74.143;
表演(舞蹈表演)女生:文化線268,專業線70;
舞蹈學(舞蹈教育)男生:文化線235,專業線72.0715;
舞蹈學(舞蹈教育)女生:文化線280,專業線71。
各專業過校線后按專業分數從高到低進行錄取。專業成績相同的考生,優先錄取文化成績高者。對于音樂類部分按器種招生的專業,過文化基準線后按照器種排名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