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傳媒學院招生辦公室發布《浙江傳媒學院2012年高考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2012年高考招生藝術類專業錄取辦法安排如下:
(一)專業考試錄取辦法
1、專業考試包括初試、復試兩個階段。省外考點初試結束后請考生查看各考點公布的初試合格者名單;杭州考點初試結束后請考生登錄浙江傳媒學院招生網(網址:zsw.zjicm.edu.cn)查看初試合格者名單及復試安排,學校不再郵寄復試通知書。凡我校專業考試復試成績合格者,考生可于4月中下旬登陸學校招生網打印“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證”,學校不再郵寄專業合格證。
2、學校在審定播音與主持藝術、播音與主持藝術(影視配音)、播音與主持藝術(禮儀文化)、播音與主持藝術(英漢雙語播音)、播音與主持藝術(法漢雙語播音)5個藝術本科專業考試成績時,根據復試成績,學校于3月15日左右在招生網公布播音與主持藝術前60名、播音與主持藝術(影視配音)前20名、播音與主持藝術(禮儀文化)前60名、播音與主持藝術(英漢雙語播音)前60名、播音與主持藝術(法漢雙語播音)前20名考生名單。名單中考生于公布的考試時間到杭州浙江傳媒學院下沙校區參加面試,最終確定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成績全國排序前30名、播音與主持藝術(影視配音)專業成績全國排序前10名、播音與主持藝術(禮儀文化)專業成績全國排序前30名、播音與主持藝術(英漢雙語播音)專業成績全國排序前30名、播音與主持藝術(法漢雙語播音)專業成績全國排序前10名,享受高考錄取辦法中的優先錄取政策。考生如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面試,視為放棄享受優先錄取資格。
(二)高考錄取辦法
1、廣電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者憑我校頒發的“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證”,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的規定填報志愿,并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文化考試。
2、根據國家有關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辦法,學校藝術類本科專業招生錄取原則如下: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錄取原則:貫徹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的情況下,專業考試成績全國排序前30名者高考成績達到了學校規定的錄取分數線(當地普通類二本線的百分之七十;當地不分普通類二本和三本線的按普通類本科線的百分之八十),經當地考試院(招生辦)審核同意,按專業考試成績優先錄取;其他考生英語單科成績70分以上(含),按專業課和文化課成績2:8比例綜合排序擇優錄取。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影視配音)錄取原則:貫徹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的情況下,專業考試成績全國排序前10名者高考成績達到了學校規定的錄取分數線(當地普通類二本線的百分之七十;當地不分普通類二本和三本線的按普通類本科線的百分之八十),經當地考試院(招生辦)審核同意,按專業考試成績優先錄取;其他考生英語單科成績70分以上(含),按專業課和文化課成績2:8比例綜合排序擇優錄取。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禮儀文化)錄取原則:貫徹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的情況下,專業考試成績全國排序前30名者高考成績達到了學校規定的錄取分數線(當地普通類二本線的百分之七十;當地不分普通類二本和三本線的按普通類本科線的百分之八十),經當地考試院(招生辦)審核同意,按專業考試成績優先錄取;其他考生英語單科成績70分以上(含),按專業課和文化課成績2:8比例綜合排序擇優錄取。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英漢雙語播音)錄取原則:貫徹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的情況下,英語單科成績105分以上(含),專業考試成績全國排序前30名者高考成績達到了學校規定的錄取分數線(當地普通類二本線的百分之七十;當地不分普通類二本和三本線的按普通類本科線的百分之八十),經當地考試院(招生辦)審核同意,按專業考試成績優先錄取;其他考生按專業課和文化課成績2:8比例綜合排序擇優錄取。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法漢雙語播音)錄取原則:貫徹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的情況下,英語單科成績95分以上(含),專業考試成績全國排序前10名者高考成績達到了學校規定的錄取分數線(當地普通類二本線的百分之七十;當地不分普通類二本和三本線的按普通類本科線的百分之八十),經當地考試院(招生辦)審核同意,按專業考試成績優先錄取;其他考生按專業課和文化課成績2:8比例綜合排序擇優錄取。
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文藝編導)、戲劇影視文學專業、媒體創意專業、媒體創意專業(影視制片)、廣播電視編導專業(電視節目制作)、攝影專業(圖片攝影)、攝影專業(電視攝像)、攝影專業(照明藝術)、錄音藝術專業、錄音藝術專業(音樂編輯)、數字媒體藝術專業、數字游戲設計專業錄取原則:貫徹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專業考試成績合格的情況下,按高考總成績擇優錄取,且要求英語單科成績70分以上(含)。
表演專業錄取原則:貫徹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的情況下,校考專業考試成績全國排序前10名者高考成績達到了學校規定的錄取分數線,經當地考試院(招生辦)審核同意,按專業考試成績優先錄取;其他考生按專業成績和高考文化成績6:4比例綜合排序擇優錄取。
動畫專業、藝術設計專業、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專業錄取原則:貫徹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的情況下,校考專業考試成績全國前30名者高考成績達到了當地美術類本科投檔線,經當地考試院(招生辦)審核同意,按專業考試成績優先錄取;其他考生英語單科成績60分以上(含),按專業成績和高考文化成績5:5比例綜合排序擇優錄取;浙江省承認省統考成績,英語單科成績60分以上(含),按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規定擇優錄取。
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專業(人物形象設計)錄取原則:貫徹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的情況下,校考專業考試成績全國前10名者高考成績達到了當地美術類本科投檔線,經當地考試院(招生辦)審核同意,按專業考試成績優先錄取;其他考生英語單科成績60分以上(含),按專業成績和高考文化成績5:5比例綜合排序擇優錄取;浙江省承認省統考成績,英語單科成績60分以上(含),按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規定擇優錄取。
音樂表演專業錄取原則:貫徹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的情況下,按專業成績和高考文化成績6:4比例綜合排序擇優錄取;浙江省承認省統考成績,按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規定擇優錄取。
舞蹈編導專業錄取原則:貫徹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的情況下,校考專業考試成績全國前5名者高考成績達到了當地舞蹈類本科投檔線,經當地考試院(招生辦)審核同意,按專業考試成績優先錄取;其他考生按專業成績和高考文化成績6:4比例綜合排序擇優錄取;浙江省承認省統考成績,按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規定擇優錄取。
舞蹈編導專業(音樂劇)錄取原則:貫徹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的情況下,按專業成績和高考文化成績6:4比例綜合排序擇優錄取;浙江省承認省統考成績,按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規定擇優錄取。
3、校考相關專業綜合分計算方式(高考滿分以750分計):
播音與主持藝術、播音與主持藝術(影視配音)、播音與主持藝術(禮儀文化)、播音與主持藝術(英漢雙語播音)、播音與主持藝術(法漢雙語播音):專業成績*7.5*20%+高考實考成績*80%;
動畫、藝術設計、戲劇影視美術設計、戲劇影視美術設計(人物形象設計):專業成績*7.5*50%+高考實考成績*50%;
表演、音樂表演、舞蹈編導、舞蹈編導(音樂劇):專業成績*7.5*60%+高考實考成績*40%。
上海、江蘇、新疆等省份以各省具體相對應比例系數進行折算。
4、按照考生報考學校志愿先后錄取,即先錄取院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滿時,再錄取院校第二志愿考生。
5、我校錄取專業時設一定的分數級差,實行專業志愿級差方式,各藝術類專業志愿錄取級差一般為5分。
6、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考試院(招生辦)的規定加分投檔,但專業錄取時以實考分為準,在高考成績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政策照顧加分者和相關科目分數高的考生。
7、我校播音與主持藝術、播音與主持藝術(影視配音)、播音與主持藝術(禮儀文化)、播音與主持藝術(英漢雙語播音)、播音與主持藝術(法漢雙語播音)、廣播電視編導、廣播電視編導(文藝編導)、廣播電視編導(電視節目制作)、攝影(圖片攝影)、攝影(電視攝像)、攝影(照明藝術)、錄音藝術、錄音藝術(音樂編輯)等13個本科專業經教育部批準參照31所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招生辦法執行,實行全國計劃,并由學校自主劃定藝術類文化分數線。藝術類第一批一般均為傳統志愿(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省外除外,如福建省等)。
8、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考試院(招生辦)的相關規定執行。
9、考生持有近兩年內獲得的國家一、二級運動員等級證書,在高考成績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本院尤其歡迎各省、市少體校及應屆高中畢業生在田徑、健美操、武術、籃球、網球等方面確有專長的考生報考。
10、我校藝術類各專業最終錄取按照教育部有關普通高等院校藝術類專業招生文件精神錄取。
其他事宜詳見:《浙江傳媒學院2012年高考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