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鋼琴(或其它器樂)考試內容、形式和評分標準
1、考試內容和形式、范圍:
① 現場演奏一首自選作品;
② 鋼琴現場演奏具有相當于車爾尼849練習曲或以上程度的練習曲或樂曲;
③ 器樂現場演奏相當于專業五級至七級或以上程度的中外樂曲一首。
2、考試用具和要求:①背譜演奏;②鋼琴由考場提供;③器樂(除鋼琴外)考生自備。
3、考試時間:考試時間為3-5分鐘。
4、成績評定與權重:滿分為100分,其中:
演奏技術與方法 40分
音準、節奏 30分
樂曲完整性與藝術表現力 30分
(三)舞蹈考試內容、形式和評分標準
1、考試內容和形式、范圍:
① 現場表演自選成品舞蹈一個;
② 舞蹈內容為中國古典舞、中外民族民間舞、現代舞、芭蕾舞、當代舞,考生任選其中一種。
2、考試用具和要求:①音響由考場提供;②舞蹈服裝、道具考生自備;③舞蹈磁帶、碟片考生自備。
3、考試時間:考試時間為3-5分鐘。
4、成績評定與權重:滿分為100分,其中:
音樂理解 30分
表情姿態 30分
綜合表現力 30分
形象氣質 10分
(四)視唱練耳考試內容、形式和評分標準
1、考試內容和形式、范圍:
①聽辨模唱(口試),看譜視唱(預習2分鐘);
②練耳范圍為八度以內可出現變音的音組、和聲音程、柱式和弦、節奏、旋律的聽辨模唱。其中節奏模唱為附點音符、切分音、三連音、休止符及常用節奏;旋律模唱為C自然大調或a和聲小調,可出現經過性變音或輔助性變音的短句;
③ 視唱范圍是看譜視唱一首長度為二至四個樂句,采用常見的節拍,音域在小字組的a至小字二組的e之內,節奏為附點音符、切分音、三連音、休止符、八度以內音程大跳及簡單的變化音的樂曲;
④ 簡譜與五線譜可任選一條視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