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計劃
內蒙古委培生招生計劃4名【其中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2名;音樂表演(指揮)2名】
二、報考辦法
1、 報考時間與地點:
⑴ 報名時間:2012年1月3—5日
⑵ 報考地點:內蒙古大學藝術學院(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新華東街101號)
2、 報名信息確認時須交驗下列各件:
⑴ 考生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⑵ 考生所在學校或單位的報考證明,注明出生年月日、學歷和報考專業并加蓋公章(往屆生必須由考生所在街道辦事處、鄉政府出具證明,并加蓋公章)。
⑶ 一寸正面脫帽半身照片四張(照片背面注上姓名及報考專業);
⑷ 報名費300元。
⑸ 考生另須到有關區、縣高校招生辦公室(在職職工在單位所在地、往屆生在戶口所在地、應屆生在中學所在地)辦理有關省(市)所規定的《2012年普通高考藝術類考生專業加試準考證》,憑該“準考證”及復印件辦理本院的報考手續。
⑹ 外省市考生,所報考專業若在當地音樂類統考范圍內的,應先參加當地的統考,報考我院時須持有統考合格證及復印件。
三、文化考試
凡領到我院發給《文化考試通知單》的各專業考生,須持“通知單”到有關區、縣高校招生辦公室(在職職工在單位所在地、往屆生在戶口所在地、應屆生在中學所在地)辦理報考手續,參加6月份的全國統一高考或由當地經教育部批準同意自行舉辦的高考。從2006年起,高考中的數學分計入總分。我院文、理科考生兼收。
四、錄取原則
考生在全國統一高考成績達到我院規定控制分數線【其中英語成績以150分為滿分,規定作曲技術理論專業不低于50分,音樂表演(指揮)專業不低于45分】后,按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結合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上海音樂學院招生辦公室
201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