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招生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應往屆高中畢業生均可報考。
(二)專業要求:
1.報考音樂類的考生應五官端正、發聲器官無疾病、無口吃;能較完整地演唱歌曲和演奏樂曲,具備學習音樂的條件;有一定的普通話基礎和語言表達能力。
2.報考舞蹈類考生應五官端正、身材勻稱、能較完整地完成舞蹈作品或具備學習舞蹈的條件;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無色盲、色弱,矯正視力達5.0以上。女生考試時須著緊身衣褲。
3.報考播音與主持藝術類考生應五官端正、身材勻稱、口齒清楚;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特別優秀的考生,身高要求可適當放寬),無色盲、色弱,矯正視力達5.0以上,發聲器官無疾病、有較強的普通話基礎和語言表達能力。
七、志愿填報
考生按本省招生主管部門要求辦理相關志愿填報手續。
八、錄取原則
1.在教育部、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門和我校2012年招生章程有關規定基礎上,根據考生的專業、文化課考試成績及政審、體檢情況,全面考察。
2.貫徹德、智、體、美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公平競爭、公開選拔每一位合格考生;
3.學校根據國家有關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對新生進行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弄虛作假等舞弊現象的,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4.在測試點省份所測試專業只錄取參加我校招生點專業測試,并且獲得合格證的考生,優先錄取第一志愿(第一順序)上線考生,如果錄滿第一志愿(第一順序)還沒有完成招生計劃,再依次按平行志愿的先后順序進行錄取。如果生源不足,可請示各省招生部門同意適度降文化分錄取有志愿(順序)的考生。
5.音樂學、美術類本科:云南省只錄取參加本省音樂學、美術類專業統考并取得合格證的考生。外省只錄取參加我校招生點考試并取得合格證的考生。在文化考試成績達到各省藝術類本科文化考試最低控制線,按專業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考生。
6.播音與主持藝術、舞蹈學本科:只錄取參加我校招生點考試并取得合格證的考生。在文化考試成績達到各省藝術類本科文化考試最低控制線后,按專業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考生。
7. 2012年我校自主組織專業測試并按照山西、江蘇、江西、山東、云南五省2012年藝術類專業考試相關文件規定進行測試,測試內容為各專業所規定的測試科目。
8.對第一志愿(第一順序)報考我校且藝術類專業統考成績達到各省專業統考成績前20名者進行8000—12000元的獎勵。
九、報名考試程序
按相關省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