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報考條件
1、本專業招生范圍內(不在招生范圍內的考生考試成績無效),符合教育部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的報考條件的考生;
2、本專業涉及所在省級藝術類專業統考(或聯考)的,統考(或聯考)需成績合格;
3、身體健康,符合國家規定的普通高校招生體檢標準,同時手指無殘缺,聽覺無失聰;
4、因本校外語教學條件所限,新生進校后外語教學為英語;
5、文、理科考生均可報考。
五、專業考試時間及地點
考 點 名 稱 |
地 址 |
報名日期 |
考試日期 |
長春市藝術實驗中學 |
長春市湖濱街788號 |
1.8-1.9 |
1.10-1.11 |
鄭州市第二十四中學 |
鄭州市建設西路109號 |
1.31-2.1 |
2.2-2.3 |
蘇州大學獨墅湖校區(藝術學院) |
蘇州市工業園區仁愛路199號 |
2.16 |
2.17 |
湖北省教育考試院標準化考場 |
武漢市江漢區楊汊湖小區常青五路 |
1.13-1.14 |
1.16-.17 |
注:1、考生可任選一個我校設立的考點報名參加考試。
2、江蘇省考生:請直接參加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的專業統考,不需要參加我校組織的?迹瑘绦薪K省教育考試院及我校招生章程的有關錄取規定。
六、專業考試報名
1、考生根據我校報名時間直接到考點面報,一律謝絕函報。
2、面報時請提供下列材料:①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②考生所在省2012年普通高校藝術專業考試報名憑證原件及復印件;③一份由考生本人如實填寫的“蘇州大學藝術類專業考試報名表”(報名表在報名時提供);④兩張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請分別貼在“報名表”、“準考證”上)。注:具體報名事宜請關注我校各考點報名須知。
3、考試費:200元/生。
七、專業考試科目
科目 |
內容 |
要求 |
考 試 用 具 |
時間(分) |
滿分 | |
主
項 |
聲樂 |
準備兩首歌曲,現場評委指定其中一首。 |
要求音準,一般要求原調,富有表情 |
自備伴奏(不準使用伴奏帶、盤) |
125 | |
器樂 |
準備兩首樂曲,現場評委指定其中一首。 |
要求音準,節奏鮮明,富有表現力。 |
樂器自備 (鋼琴除外) |
|
125 | |
視唱 |
看譜即唱、模唱。 |
要求音準,讀譜及節奏準確。 |
|
|
30 | |
練耳 |
筆試。準確記錄現場鋼琴彈出的內容。 |
|
|
20分鐘 |
20 | |
音樂理論 |
筆答試卷題 |
字跡清楚 |
|
20分鐘 |
15 | |
加
試 |
聲樂 |
演唱一首歌曲 |
要求音準,一般要求原調,富有表情。 |
自備伴奏(不準使用伴奏帶、盤) |
|
10 |
器樂 |
演奏一首樂曲 |
要求音準,節奏鮮明,富有表現力。 |
樂器自備 (鋼琴除外) |
|
10 |
注:1、專業總分200分。
2、主項為聲樂的加試器樂,主項為器樂的加試聲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