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11〕23號)及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2012年上海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實施辦法>的通知》(滬教考院高招〔2011〕32號)的文件精神,為進一步規范全市表演類專業統一考試的管理,特制定如下實施辦法。
一、專業考試組織機構及職責
為加強對表演類專業統一考試工作的管理與協調,確保2012年全市表演類專業統一考試工作的順利進行,特成立上海市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表演類專業統一考試工作領導小組。
表演類專業統一考試工作領導小組的職責是:全面負責表演類專業統考的考試、考務組織與管理,協調并處理考試和考務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
領導小組下設表演類專業統一考試考務辦公室和表演類專業統一考試評分小組。考務辦公室的職責是負責考務組織與管理,負責接待處理考生的來信、來訪。表演類專業統一考試評分小組由市教育考試院依據《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實施辦法》中相關規定產生。
二、市統考院校和專業
同濟大學 表演(影視劇表演、舞蹈表演教育)
東華大學 表演(影視戲劇)
上海師范大學 表演
復旦大學上海視覺藝術學院 表演(影視、戲劇與音樂劇表演方向)
上海外國語大學賢達經濟人文學院 數字媒體藝術(數碼影視虛擬表演與主持)
上海電影藝術職業學院 影視表演(影視表演、動作表演)
上海震旦職業學院 影視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