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法大學招生辦公室發布《中國政法大學2012年藝術特長生招生簡章》,2012年高考藝術特長生招生錄取辦法及原則要求如下:
錄取原則:
根據考核情況,學校擇優確定一部分專業水平優秀的學生,列入中國政法大學2012年藝術特長生候選人名單,并向社會和考生所在中學公布,向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考試部門備案。
被我校列入藝術特長生候選名單的考生,參加統一高考,第一批錄取的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省級招辦有特殊規定的遵照執行),高考實際成績在我校調檔分數線以下20分且在當地第一批錄取分數線上的,學校予以錄取;如考生專業測試成績突出,高考實際成績達到當地的第一批錄取分數線,學校予以錄取。
被學校列入藝術特長生候選名單的考生,需簽訂協議,承諾入學后能夠遵守學校藝術團的各項規定,參加學校藝術團的活動。
領導機構及監督機制:
2012年藝術特長生的招生錄取工作在學校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程序,擇優錄取。
在藝術特長生測試錄取工作中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的個人或中學,一經查實,將取消其相關資格。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并認真進行監督。
其他事宜詳見:《中國政法大學2012年藝術特長生招生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