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養目標
音樂學專業:培養掌握音樂學專業的理論、知識、技能,具備教學與實踐能力,具有創新精神,能從事音樂教育教學與研究的音樂教育工作者及其他音樂工作者。
音樂表演專業:培養掌握音樂表演專業的理論、知識、技能,具備音樂表演、教學與實踐能力,具有創新精神,能從事音樂表演與教學的音樂工作者。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培養掌握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的理論、知識、技能,具備音樂創作、教學與實踐能力,具有創新精神,能從事作曲、音樂理論教學及研究的音樂工作者或音樂教育工作者。
音樂學(民族音樂學方向)專業: 培養掌握音樂學專業的理論和技能,具備音樂史學、民族音樂學、音樂美學、音樂形態學、音樂文獻學、音樂考古學、音樂批評學等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能夠從事音樂研究和音樂編輯、文化管理、音樂媒體藝術的工作者。
舞蹈學專業:培養掌握舞蹈學專業的理論和技能,具有較高的表演與實踐能力,具有創新精神,能從事舞蹈表演、編導及藝術教學工作者。
二、招生專業與計劃
1、音樂學(漢語授課)75名;
2、音樂學(蒙語授課)15名;
3、音樂表演(漢語授課)35名:聲樂9名、鋼琴8名、手風琴5名、器樂13名;
4、音樂表演(蒙語授課)5名;
5、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10名):漢語授課8名、蒙語授課2名;
6、音樂學(民族音樂學方向)(30名):漢語授課15名、蒙語授課15名
7、舞蹈學專業(25名):漢語授課20名、蒙語授課5名。
注:上述所有招生專業均為本科,學制四年。學費標準:漢語授課7000元/年;蒙語授課5600元/年。漢語授課音樂學(不包含民族音樂學)、音樂表演只參加一次考試,成績通用。蒙語授課音樂學(不包含民族音樂學)、音樂表演只參加一次考試,成績通用。最后招生計劃以內蒙古自治區招生辦公室公布的計劃為準。
三、招生對象與要求
按照內蒙古自治區2012年招生政策有關規定執行。
舞蹈學專業考生年齡限22周歲以下(1990年9月以后出生)。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男生身高1.70米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