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海音樂學院招生辦公室發布《星海音樂學院2012年本科招生簡章》,2012年高考本科招生流行音樂系專業考試大綱規定如下:
專業(方向) :流行音樂演唱專業、電子鍵盤演奏專業
一、主科考試形式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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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試形式
·網上報名時,廣東省考生須在規定曲目范圍內任選四首不同的抽簽曲目;非廣東省考生按要求自行填寫四首不同的抽簽曲目(亦可在規定曲目范圍內選曲)。
·初、復試的具體考試曲目由電腦現場抽簽決定。
·報考流行音樂演唱專業的廣東省考生須在招辦信息網下載規定曲目伴奏音頻,如選考無伴奏音頻的音樂劇曲目須自帶鋼琴伴奏。
·曲目類型:流行歌曲、音樂劇作品。
·考生提供的考試伴奏光盤僅限 CD格式(光盤內不得含有與考試無關的音響) ,光盤曲目順序須與網報所填相一致,并附上序號目錄?荚嚂r如遇伴奏光盤無法播放的情況,考生須做無伴奏表演。
▲ 初試內容
背譜演唱歌曲一首。
▲ 復試內容
背譜演唱歌曲兩首。
(二)電子鍵盤演奏專業(方向)
▲ 應試樂器種類
雙排鍵電子琴或鋼琴。
▲ 考試形式
·網上報名時,廣東省考生須在規定曲目范圍內選擇初、復考試曲目;非廣東省考生按要求如實填寫考試曲目(亦可在規定曲目范圍內選曲) 。
·初、復試的曲目均不得重復。
·考生必須背譜演奏,否則將取消考試成績。
▲ 初試內容
1. 交響樂作品一首或奏鳴曲快板樂章一首;
2. 巴赫復調作品一首或練習曲一首。
▲ 復試內容
1. 大型樂曲一首(風格不限)或奏鳴曲快板樂章一首;
2. 旋律配即興伴奏一條(16 小節以上,具體測試旋律由考場現場提供) 。
※ 電子鍵盤演奏專業初、復試,均不得使用音序器播放打擊樂以外的內錄聲部。
二、基本樂科(成績不計入總分,但劃定資格線)
1. 樂理;
2. 視唱練耳(筆試與面試)。
參見《附錄三:基本樂科考試大綱》。
注:具體考試要求及規定詳見《附錄一》 。
其他事宜詳見:《星海音樂學院2012年本科招生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