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海音樂學院招生辦公室發布《星海音樂學院2012年本科招生簡章》,2012年高考本科招生民樂系專業考試大綱規定如下:
一、主科考試形式與內容
(一)考試形式
·網上報名時,廣東省考生須在規定曲目范圍內選擇初、復試曲目;非廣東省考生按要求自行填寫初、復試曲目(亦可在規定曲目范圍內選曲) 。
·初、復試所填報的曲目均不得重復。
·免初試的考生,考試曲目由電腦從初、復試曲目中抽簽決定。
·考生必須采用無伴奏方式背譜演奏,否則將取消考試成績。
※廣東省考生規定曲目范圍包含2012 年星海音樂學院規定曲目及中央音樂學院規定曲目。
(二)初試內容
▲ 打擊樂專業(方向)
演奏小軍鼓及中國民族鼓類樂曲各一首。
▲ 其余各專業(方向)
演奏練習曲及樂曲各一首。
※ 嗩吶專業(方向) :如考生加試加鍵嗩吶演奏可酌情加分。
(三)復試內容(不得重復初試曲目)
▲ 打擊樂專業(方向)
1.演奏木琴樂曲一首;
2.演奏中國民族鼓類樂曲一首。
▲ 其余各專業(方向)
演奏樂曲一首。
二、基本樂科(成績不計入總分,但劃定資格線)
1. 樂理;
2. 視唱練耳(筆試與面試) 。
參見《附錄三:基本樂科考試大綱》。
注:具體考試要求及規定詳見《附錄一》 。
其他事宜詳見:《星海音樂學院2012年本科招生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