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海音樂學院招生辦公室發布《星海音樂學院2012年本科招生簡章》,2012年高考本科招生考試相關要求及規定如下:
一、相關要求
1.報考聲樂系、民族聲樂系、鋼琴系、管弦系、民樂系、流行音樂系、現代音樂系的廣東省考生須按要求在規定曲目范圍內選擇抽簽曲目,曲目不得重復。考試時,曲目由電腦現場抽簽決定。
2.報考聲樂系、民族聲樂系、鋼琴系、民樂系、流行音樂系、音樂教育系、藝術管理系的非廣東省考生在網上報名時應按要求自行填寫抽簽曲目,曲目不得重復。考試時,曲目由電腦現場抽簽決定。
3.考生必須攜帶專業準考證和二代身份證原件準時參加考試。遲到者禁止進場,并視為棄考。誤考、缺考者一律不予補考。
二、相關規定
1.關于考場伴奏的規定:
·聲樂系、民族聲樂系均配備鋼琴伴奏(如需考場臨時伴奏,聲樂系考生應自備鋼琴伴奏五線譜,民族聲樂系考生應自備伴奏譜),考生亦可自帶鋼琴伴奏或清唱。
·管弦系復試必須采用鋼琴伴奏形式(打擊樂除外),考生須自帶鋼琴伴奏(不得自帶伴奏 CD),考場不配備鋼琴伴奏。
·音樂教育系、藝術管理系的聲樂考試統一采用考場提供的鋼琴伴奏,考生不得自帶伴奏或伴奏 CD。
·民樂系初、復試及藝術管理專業的器樂考試須采用無伴奏形式演奏,考生不得自帶伴奏。
·舞蹈系、流行音樂演唱專業考場不配備伴奏,考生應自帶伴奏 CD。報考流行音樂演唱專業的廣東省考生須在招辦信息網下載規定曲目伴奏音頻,如選考無伴奏音頻的音樂劇曲目須自帶鋼琴伴奏。
·濟南考點聲樂考場均配備鋼琴伴奏(如需考場臨時伴奏,考生應自帶鋼琴伴奏譜),亦可自帶鋼琴伴奏或清唱;流行音樂演唱專業考生須自帶伴奏 CD。
2.考生提供的考試伴奏光盤僅限 CD 格式(光盤內不得含有與考試無關的音響),光盤曲目順序須與網報所填相一致,并附上序號目錄。考試時如遇伴奏光盤無法播放的情況,考生須做無伴奏表演。
3.考試時,招生考試組可根據具體情況調整考生的演奏(唱)時間或抽考作品片段,其行為不影響成績的評定。
4.考生必須按照要求演奏(唱)曲目,否則予以扣分處理,扣分細則如下:
·未按現場抽中顯示的曲目演奏(唱),視為棄考;
·未按規定曲目類型填報或演奏(唱) ,每首曲目扣 10 分;
·管弦系考生(打擊樂除外)復試時未按要求自帶鋼琴伴奏,每首扣 10 分;
·演唱專業考生移調演唱外國歌劇詠嘆調,每首扣 10 分;
·鋼琴系、民樂系考生必須背譜演奏,否則將取消考試成績;
·其他各專業(管弦系除外)未按要求背譜演奏(唱) ,每首曲目扣 10分;
5.演唱、鋼琴、器樂及視唱練耳考試將“拉簾”進行。考場內禁止透露考生個人信息,以及做任何打招呼、有暗示性的言語行為,違者按違紀處理。
三、相關說明
1.獲得復試資格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辦理換領復試證手續,憑復試證參加專業復試。
2.專業考試期間,我院將在考場公告欄或招辦信息網公布考試日程安排、復試名單及相關考試說明。
最新考試信息以考場公布為準,請考生密切留意。
3.考生可于4 月15 日左右通過我院招辦信息網查詢考試成績,我院只寄發專業合格考生的《專業成績通知書》 。
4.考場只提供鋼琴、雙排鍵電子琴(EL900M、ELS01C) 、豎琴、馬林巴、定音鼓、排鼓、木琴、爵士鼓及中國大鼓,其他樂器考生須自備。
5. 《視唱練耳、樂理題型示例》請登陸我院招辦信息網查詢。
其他事宜詳見:《星海音樂學院2012年本科招生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