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我校在福建省以外的錄取規則
我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要求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在專業省統考成績達到各省本科專業合格線和文化考試成績達到各省藝術類本科合格線的出檔考生中,根據招生計劃,結合考生填報的專業(方向)進行綜合評價,以考生的綜合分擇優錄取。綜合分以 750 分為滿分計算,具體折算方法如下:
( 1 )對于美術學(藝術管理方向)的考生:
考生綜合分=考生高考文化投檔成績÷高考總分× 750 × 70% +考生專業省統考成績÷專業省統考總分× 750 × 30% 。
( 2 )對繪畫、藝術設計專業的考生:
考生綜合分=考生高考文化投檔成績÷高考總分× 750 × 40% +考生專業省統考成績÷專業省統考總分× 750 × 60% 。
注:除福建省外,其它省份藝術類專業錄取如果也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方式,我校按照當地省級招生辦確定的投檔成績以及有關錄取規則進行錄取。
七、 學 費
廈門大學藝術學院藝術類專業學費收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 9360 元人民幣。
八、 監 督
廈門大學監察部門對我校藝術類專業考試和招生錄取進行全程監督。
九、 入學與復查
我校錄取的新生須按規定的日期到校辦理注冊入學手續。入學后,學校將根據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進行專業水平復查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凡不符合錄取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取消入學資格。
十、 附則
1 . 對于在參加我校專業校考時,尚未明確能否取得專業省統考本科合格證的考生,若最終其專業省統考成績未達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合格線,則取得的我校專業校考成績視為無效。
2 . 報考我校的考生參加所在省份專業省統考的考試專業類別必須是音樂專業、舞蹈專業和美術專業,不包括其它音樂專業類和美術專業類。
3 . 在音樂表演專業錄取中,對于本二線分為 A 、 B 線的省份,我校采用本二線 A 線的 65% 做為文化考試成績的最低要求。若在我校藝術類專業錄取期間,個別省份尚未劃定本二線,我校采用本一線的 55% 做為文化考試成績的最低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