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考試項目:
(1)主專業(分聲樂、器樂、鋼琴、理論作曲四門,考生任選一門)、加試(除主專業外,須從其它三門或舞蹈中任選一門作為加試)、視唱、練耳(筆試)、音樂基礎理論(筆試)。
(2)先統一筆試,然后按順序進行主專業、加試、視唱的考試。
注:音樂表演專業要求考生五官端正,無生理缺陷,身高男 1.65 米以上,女 1.55 米以上。
2、計分標準:
音樂類專業總分 300 分,其中主專業占 60% ,加試占 5% ,視唱占 10% ,練耳占 15% ,樂理占 10% 。
3、成績查詢:
4月中旬考生可通過學校網站查詢,網址:www.hnsyu.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