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加強普通高等學校藝術教育的意見》,推動我校藝術教育及素質教育的發展,培養全面發展的高素質人才,經天津市教委批準,我校將在2012年繼續招收應屆文藝特長生,歡迎在文藝方面有一定特長的學生積極報考我校,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收項目:
器樂、聲樂、舞蹈、主持人
招
生
門
類 |
項目 | ||
主持人 | |||
聲樂 | |||
舞蹈 | |||
器樂 |
鋼琴 | ||
西洋打擊樂 | |||
民族打擊樂 | |||
手風琴 | |||
民樂 |
琵琶 | ||
中阮 | |||
大阮 | |||
揚琴 | |||
古箏 | |||
竹笛 | |||
二胡 | |||
銅管 |
小號 | ||
長號 | |||
圓號 | |||
大號 | |||
次中音號 | |||
木管 |
長笛 | ||
單簧管 | |||
雙簧管 | |||
巴松 | |||
薩克斯 | |||
弦樂 |
中提琴 | ||
大提琴 |
二、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有天津市常住戶口、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身體健康的應屆畢業生;
2、考生應在聲樂、器樂、舞蹈等方面具有較突出的藝術特長;
3、考生需獲得天津市教育委員會頒發的“文藝特長生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