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注意事項
1. 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持本人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類專業準考證》和身份證到指定地點報名。
2.我校有藝術類招生計劃但未設考點的省份,考生參加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組織的專業統考,考試科目、地點、時間由該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考試院(招辦)確定。
3.考試期間食宿和畫具、磁帶、光碟、服裝、樂器(鋼琴除外)、伴奏等由考生自理。
四、專業合格證發放
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分配招生計劃。按照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1:4的比例劃定專業合格線。4月10日前向考生郵寄《寧夏大學2012年藝術類專業招生專業考試合格證》。考生可登陸寧夏大學招生網(http://zs.nxu.edu.cn)查詢考試成績。
五、錄取辦法
(一)我校組織考試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專業課成績以校考成績為準;未組織校考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專業課成績以省統考成績為準。
(二)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考試院(招生辦公室)劃定的藝術類文化課控制分數線,結合生源情況,確定我校錄取文化課資格線,按專業課成績排序錄取。
1.優先錄取一志愿考生。
2.各專業文理兼招,文理計劃通用。
3.結合考生志愿按照專業課成績優先原則分配專業。
4.專業課成績相同的,文化課成績高者優先。
5.英語成績作為錄取的參考條件。
六、入學規定
(一)新生持《寧夏大學2012年新生錄取通知書》,按學校規定入學報到。入學三個月內,學校根據有關規定進行復查,對不符合招生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學生,取消入學資格。
(二)各專業學費執行寧夏回族自治區物價局核定的標準:6500元/學年。
七、聯系方式
部門:寧夏大學招生辦公室
電話:0951-2061897
傳真:0951-2061897
郵箱:ndzs@nxu.edu.cn
網址:http://zs.nxu.edu.cn
八、本簡章由寧夏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