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師范學院招生辦公室發布《湖北師范學院2012年音樂招生簡章》,2012年藝術高考招生音樂類專業招生人數與考試科目計劃如下:
專業名稱 |
計劃 |
考試科目及比例 |
音樂學(音樂教育) |
115 |
主項50%、副項30%、視唱練耳20% |
音樂學(聲樂表演) |
30 |
聲樂80%、視唱練耳20%、 |
音樂學(鋼琴表演) |
10 |
鋼琴80%、視唱練耳20%、 |
音樂學(器樂表演) |
40 |
器樂80%、視唱練耳20%、 |
音樂學(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
5 |
理論筆試80%、鋼琴10%、視唱練耳10% |
舞蹈學 |
80 |
舞蹈(劇目表演、技巧展示、即興創編)90%、視唱練耳10%、 |
學前教育(音樂教育) |
80 |
不單獨組織考試,認可音樂教育、鋼琴表演方向成績 |
注:1、音樂學(音樂教育)方向中的主、副項應為聲樂、鋼琴、器樂中的一項,其中主副項中必須有一項為聲樂。
2、聲樂表演方向招收的唱法種類為民族唱法、美聲唱法、通俗唱法。
3、器樂表演方向招收的器樂種類與名額:手風琴、小提琴、大提琴、古箏、二胡、笛子、笙、琵琶、中阮、揚琴、三弦、嗩吶。
4、音樂教育方向招收的器樂種類有手風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古箏、二胡、板胡、笛子、簫、笙、琵琶、中阮、柳琴、揚琴、三弦。
5、音樂學(作曲)只面向湖北和湖南兩省招生。
其他事宜詳見:《湖北師范學院2012年音樂招生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