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錄取原則
1、文化考試成績要求:須達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定的藝術類本科文化成績錄取控制線(含)以上。
2、在考生報考兩個以上專業的情況下,按照第一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進行分檔。
3、進檔考生按照綜合成績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的計算方式如下:
影視學專業、藝術設計專業、動畫專業: “綜合成績”=“專業考試成績”(按文化考試成績總分750分進行折算)×50%+“文化考試成績”×50%。
表演專業、舞蹈學專業:“綜合成績”=“專業考試成績”(按文化考試成績總分750分進行折算)×70%+“文化考試成績”×30%。
在專業考試要求聯考的省份,考生的“專業考試成績”采用聯考成績;在專業考試要求校考或聯考合格基礎上加試校考的省份,考生的“專業考試成績”采用校考成績。
若出現考生“綜合成績”相同的情況,按“專業考試成績”高低排序錄取。
4、健康標準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的有關規定。
五、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1、畢業證書:修滿本校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學分且成績合格者,可以獲得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畢業證書。
2、學位證書:符合《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學士學位授予條例》規定者,可以獲得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學士學位證書。
六、錄取及其它
1、錄取結果將及時在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招生信息網上公布,考生可上網查詢。
2、已錄取的藝術類專業考生,入學后不得轉入非藝術類專業學習。
3、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情況予以不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以弄虛作假手段取得入學資格者,均取消其入學資格。
4、學校依據國家有關規定設立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項目等助學措施。詳見學校學生資助信息網http://xsc.bnuep.com/zizhu/。
七、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接受紀律監督與申訴的聯系部門:學校紀檢部門
聯系人: 王菊元
監督電話:0756-6126518
傳真:0756-6126518
電子郵箱:anan302@126.com
咨詢電話:0756-6126773,6126787
傳真:0756-6126780
電子郵箱:zhzsb@bnuep.com
學校網址:http://www.bnuep.com
招生網址:http://zsb.bnuep.com
八、附則
本章程由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于2011年 11 月 29 日由校長辦公會討論審查通過,適用于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2012年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章程由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授權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招生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省的規定不一致,以國家和省的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