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聲樂
(一)考試目的:聲樂是考生主項考試科目之一,通過考生所演唱的歌曲,測定考生的嗓音條件、音樂素質、歌唱技能、對音樂的理解和表現。
(二)考試范圍及內容:
(1) 考生自選曲目。內容包括:中外民歌、藝術歌曲、創作歌曲和歌劇詠嘆調(不包括通俗歌曲)。
(2)音樂教育方向演唱歌曲一首(中外不限),聲樂表演方向演唱不同風格的歌曲兩首。鋼琴伴奏一律由考場提供。
(三)考試形式:現場演唱。 三、鋼琴
(一)考試目的:考查考生鋼琴的演奏水平以及綜合表現能力。
(二)考試內容與范圍:
(1) 考生自選鋼琴演奏曲目。
(2)音樂教育方向演奏鋼琴曲一首,鋼琴表演方向演奏練習曲一首、樂曲一首。
三、器樂?
(一)考試目的:考查考生樂器的演奏水平以及綜合表現能力。
(二)考試內容與范圍:
(1)樂器種類:古箏、小提琴、竹笛、揚琴、二胡
(2) 音樂教育方向演奏樂曲一首,器樂表演方向(目前招收小提琴、古箏和揚琴三個方向)演奏快速或技巧性練習曲1首、樂曲一首。
(三)考試形式:
現場演奏,樂器自備。
四、舞蹈
(一)考試目的:選拔熱愛舞蹈,具有良好的外形條件和舞蹈素質的中專(師范、藝校)畢業生和高中畢業學生,進入高等院校接受專業培養。
(二)考試科目及內容:
舞蹈表演方向含基本功測試 、劇目表演(時間不超過三分鐘)、形體。
1、基本功測試
(1)、軟開度測試:站立下腰、橫叉、豎叉等。
(2)、技巧測試:旋轉技巧、跳躍技巧、翻身技巧等。
2、劇目表演:在中國古典舞、民族民間舞、芭蕾舞、現代舞、當代舞中任選一個舞蹈片段,時間不超過三分鐘。
3、形體(目測):含身高、體重,身材比例,五官形象等方面。
(三)考試形式:現場面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