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申請材料
(1) 申請人本人簽字的《中國藝術研究院研究生院外國留學生來華學習申請表》,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2) 個人陳述(含研究計劃、研究成果),碩士800字左右,博士1500字左右,用中文撰寫,博士學位申請者另需提供簡要的研究經歷。
(3) 最后學歷證書(應屆畢業生提供預計畢業證明)原件、復印件或公證件一份。
(4) HSK(漢語水平考試)成績證明(經申請獲準者,可免)復印件一份。
(5) 攻讀博士學位者需要兩位副教授或相應職稱以上的學者的推薦信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6) 申請人兩寸免冠照片兩張(分別貼在2份申請表上)
(7) 申請人個人有效的普通護照復印件一份(個人信息頁)
。8)a.報考中國畫、書法、雕塑、篆刻、設計類方向的考生,需交作品照片4張(7吋精印彩色照片,背面寫清姓名及報考專業)。
b.報考油畫方向考生需交創作、油畫、素描作品照片共4張(7吋精印彩色照片,背面寫清姓名及報考專業)。
各種證明、證書須是中文或英文原件或公證件,否則請提供中文或英文翻譯的公證件。申請材料概不退還。
4. 申請方式
申請材料按照申請時間郵寄或送達中國藝術研究院研究生院6503辦公室。
5. 申請時間
申請時間為2011年11月10日到2012年5月1日,截止日期具體見各項目說明。
以在截止日期內收到申請材料為準。
6. 審核與測試
由研究生院對申請人的基本資格進行審查,通過資格審查后,組織招生專業導師組,根據申請人提供的全部資料對申請人的來源學校、專業、學術水平、品德及在申請專業領域內的發展潛力進行審核,選拔出參加復試的申請人,并在2012年6月15日前發出復試通知書。
由專業導師組成復試組,對參加復試的考生進行專業水平和語言能力的綜合考核。參加復試的考生應向復試組做報告,內容包括個人研究經歷和成果的介紹、對申請學科領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學習和研究工作設想等。復試組根據復試成績,結合素質審查結果,綜合評估考生水平,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