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學招生辦公室發布《中山大學2012年招收藝術特長生實施辦法》,2012年高考藝術特長生招生錄取原則與優惠政策計劃如下:
具有我校藝術特長生資格的考生需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且第一志愿報考中山大學(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必須第一順序填報),專業志愿須在我校投放在考生所在省的相關科類和專業內填報。
(一)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其所在省份投檔線下20分以內,且不低于考生所在省重點線者,考生所在省省級招辦向我校投放考生檔案,我校將予以錄取;部分特別優秀者,高考成績達到重點線,由我校向考生所在省省級招辦提出錄取申請,經考生所在省省級招辦批準后予以錄取;
(二)對已出檔的藝術特長生,我校將在其高考成績基礎上加30分進行專業錄取;
(三)臨床醫學(八年制)、口腔醫學(七年制)和“2+2”聯合培養類專業不作為藝術特長生加分錄取專業。
其他事宜詳見:《中山大學2012年招收藝術特長生實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