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試科目、內容
音樂表演專業(滿分400分):
(1)視唱;
(2)專業技能:考生在聲樂、鋼琴、器樂、舞蹈中任選一項,考生準備曲目2首(抽其中一首為考試曲目),考生自行解決伴奏(不得用音像制品)。
(3)加試:考生在聲樂、鋼琴、器樂、舞蹈中任選一項作為加試科目。加試科目不得與專業技能科目重復。
(四)成績公布
我校于4月1日前寄發《南通大學藝術專業考試合格通知書》,考生也可根據自己專業考試準考證號在南通大學校園網上查詢自己的成績,網址:http://zs.ntu.edu.cn.
六、錄取原則
音樂表演專業:取得我校專業考試合格證,參加高考文科類考試(服裝表演專業文、理兼收),其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藝術類本科最低控制線,填報我校志愿的進檔考生,我校將根據其專業考試成績由高到低,分省按計劃數擇優錄取。
七、聯系方式
地址:江蘇省南通市嗇園路9號南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226019
聯系電話:0513-85012170(招生辦)、0513-85015900 (藝術學院)
電子信箱:zsb@ntu.edu.cn
網址:http://zs.n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