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學三亞學院招生辦公室發布《海南大學三亞學院2012年音樂表演專業組織校考招生事宜》,2012年藝術高考錄取原則和辦法安排如下:
(一)校考專業錄取原則:考生文化課考試成績達到生源地省級招辦規定分數線的前提下,學校在考生所在省份組織了藝術類專業考試的,考生須取得我校發放的專業合格證,方能報考我校的藝術類專業,錄取時按照進檔考生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二)未組織校考的省份錄取原則:在考生專業課和文化課考試成績均達到生源地省級招辦規定分數線的前提下,如生源地有省級藝術類統考或聯考的,錄取時按照進檔考生統考專業課成績(將專業成績按高考文化分分制換算成同一標準后)與文化課成績相加的總分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換算公式為:總分=專業課成績×文化總分/專業總分+文化課成績;
若考生所在地沒有省級藝術類專業統考或聯考的,我院未組織校考的省市區,考生須取得所在地省級招辦認可的其他本科院校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證。錄取時按進檔考生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
其他事宜詳見:《海南大學三亞學院2012年音樂表演專業組織校考招生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