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附高三年制的考生須具有初中畢業或同等學歷證明,年齡限17周歲以下(1995年9月1日后出生);報考附初六年制的考生須具有小學畢業或同等學歷證明,年齡14周歲以下(1998年9月1日后出生)。
作曲專業----具有較好的文化課基礎和良好的音樂素質。有一定程度的鋼琴或其它中西樂器演奏基礎和一定的作曲基礎知識。
中國樂器演奏專業、管弦樂器演奏專業、鍵盤樂器演奏專業----具備學習器樂專業的較好條件,音準、樂感、節奏感和音樂記憶及表現力較好,身材、手、指、齒、唇等符合所學樂器的要求,并具有一定的器樂演奏基礎和能力。
聲樂專業----具備學習聲樂專業的較好條件,有一定的演唱基礎和能力,五官端正,體態勻稱。
舞蹈專業----具備學習舞蹈專業的良好形體條件,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慢性、潛伏性疾病。心臟病、骨骼發育、神經系統異常的考生,不適合從事高強度舞蹈專業訓練的學生,不予報考。舞蹈考生報考時須持以下證明:持有X光片(頸椎、腰椎、髖關節)縣級以上醫院的健康證明。鑒于舞蹈訓練高強度的特性,考生須持有心臟、骨骼、神經系統無家族遺傳的自述證明;考生家長與學校簽訂可從事舞蹈訓練的相關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