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
1、考生持當地招生部門核發的藝術專業報考證(無報考證者帶本人學生證或學校、工作單位介紹信)、本人身份證及身份證復印件一份,近期半身免冠正面照片2張到我校在招生省份設立的考點報名。報名費180元/人。
2、我校不接受考生跨省報考,考生只能參加本校在考生所在省份組織的專業考試。
(二)專業測試
1、考生須持身份證、報考證及我校專業準考證參加本校在當地組織的專業測試
2、報名地點與考試時間安排:
省份 |
報名時間 |
考試時間 |
報名地點 |
黑龍江 |
2012年元月9-10日 |
2012年元月11日 |
黑龍江東方學院 |
河南 |
2012年元月30-31日 |
2012年2月1日 |
鄭州大學南校區 |
江蘇 |
2012年2月7-8日 |
2012年2月9日 |
江蘇教育學院 |
廣東 |
2012年2月11-12日 |
2012年2月13日 |
廣州城市職業學院(濱江校區) |
湖南 |
2012年2月13-14日 |
2012年2月15日 |
湖南師范大學音樂學院 |
湖北 |
2012年2月16-17日 |
2012年2月19日 |
湖北省考試院標準化考場 |
具體報名時間、地點、考試安排以當地招生主管部門或考試承辦單位(考點)公布的信息為準。
3、考試內容:音樂技能、音樂素質、心理健康與溝通表達能力3個方面。側重綜合素質,擇優選拔。
考試內容 |
具體選考項目與內容 |
成績比重 |
曲目要求 |
說明 |
音樂技能 |
聲樂、鋼琴、器樂、舞蹈、戲曲表演、作曲 |
65% |
自選1首曲目備考 |
確定主、副項 |
音樂素質 |
即興五線譜視唱,
聽音,節奏、和弦模唱 |
30% |
抽卷面試 |
個別面試 |
心理健康與
溝通表達 |
心理健康與溝通表達 |
5% |
即興答問與場景音樂再現 |
個別面試 |
注意:
多選考副項可加分,但不論加考幾項,加分總額不超過5分。
聲樂唱法不限,器樂含古典或民謠吉他,戲曲含朗誦或戲劇表演。
五線譜視唱(一升一降以內);旋律模唱,節奏、音程及和弦聽辨。
4、專業成績查詢與合格證發放
我校將嚴格按照教育部規定,給專業合格考生根據招生計劃核發專業合格證及成績單;不合格考生不另寄發成績單。所有考生可于2012年4月1日后登錄我校招生就業網()查詢成績。
5、有關藝術類專業聯考事宜,按考生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