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考試院近日公布《四川省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招生專業統一考試對考生的基本要求》,其中對報考表演類專業的考生做出了具體的要求:
㈠影視戲劇表演類專業
⑴語言:考查考生的聲音條件、普通話水平、對作品的理解和語言的表現能力。
⑵聲樂:考查考生的音色、音準,節奏、以及音樂表現力。
⑶形體:考查考生的五官、四肢,動作的柔韌性和協調性。是否具有肢體語言的表現能力。
⑷表演(命題表演):考查考生審題的準確度,構思的嚴謹性并依據命題進行小品創作的理解力、想象力和表現力。
㈡播音主持類專業
⑴朗誦:考查考生普通話水平、聲音條件以及對作品的理解力,語言的感染力和表現能力。要求基調把握準確、節奏變化鮮明、嗓音圓潤響亮、聲情并茂、以情動人。
⑵普通話水平:考查考生聲母的準確、清晰度,韻母的圓潤、響亮度,以及聲調調值的準確度和語言是否自然流暢。要求聲、韻、調、音變準確、清晰,語言表達流暢自如。
⑶命題即興評述:考查考生審題的準確度、構思的嚴謹性、主題的明確性,普通話的流暢度,思維的清晰度和邏輯性。要求普通話標準、口語流暢、立意深刻、主題突出、層次分明、邏輯嚴謹。
㈢舞蹈類專業
從以下四個方面考查考生學習舞蹈專業的素質。
⑴ 口試:A、外型條件:女,五官端正、體格勻稱、苗條,手、腿長,對身高有一定要求;男,五官端正、體型健美、手、腿長,對身高有一定要求。B、口試:語言的表達能力、思維的清晰度和邏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