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限“居民二代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已注冊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及打印的網報信息簡表到山西大學研究生院一層進行資格審查。
非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自考生和網絡教育學生在報名現場確認時,須提供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原件,軍隊院校成人往屆本科畢業生在現場確認時須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2、考生按規定繳納報考費,考生確認報名并繳費后不再退還。
3、按規定采集考生本人圖像信息,考生本人要對網上報名信息要進行認真核對,確認無誤后簽字。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三、考試
1、考生于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考生要認真閱讀《準考證》的說明和須知,并按按相關要求參加考試。各招生單位不再給考生寄發《準考證》。
2、初試時間為2012年1月7日至1月8日(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月9日進行);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9日8:30至14:30)
3、考試時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必須是 “居民二代身份證”)、已注冊學生證及準考證參加考試。
四、違紀考生的處理規定
1、 對在報名及考試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有關部門視不同情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2、考試誠信記錄將作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單位不予錄取。
3、對作弊考生的處理結果,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將按規定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并記入考生的誠信檔案和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對在當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許報考;對嚴重作弊的在校生,按有關規定予以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作弊的在職考生,將作弊情況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于違法者,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4、詳見山西省招辦網報公告及201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考生須知(現場確認時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