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郵電大學招生辦公室發布《北京郵電大學2012年藝術特長生招生簡章》,2012年高考藝術特長生招生錄取辦法和專業安排如下:
1、認定資格:在綜合考察考生高中階段學業成績、思想素質的基礎上,根據我校組織的專業測試,結合樂團的需要,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認定一部分藝術水平突出、品學優良的學生,認定其2012年北京郵電大學藝術特長生資格,并簽訂《北京郵電大學2012年藝術特長生招考協議》。
2、錄取原則:與我校簽訂協議的藝術特長生,須參加2012年全國統一高考,并第一志愿填報我校(采用平行志愿的省份,須填報“北京郵電大學”為平行志愿第一所學校),并在考生所在省份公布的我校同科類招生專業范圍內填報專業志愿(不含軟件工程、電信工程及管理、電子商務及法律、物聯網工程專業),必須服從專業調劑。
具體政策如下:[以下最低錄取分數線均指考生所在省份我校同科類普通專業(不含電信工程及管理、電子商務及法律、物聯網工程專業)在當地最低錄取分數線(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為投檔線測算值)]
最低錄取分數線下50分項目:小號、短號、圓號、長號、雙簧管、巴松、單簧管、低音貝司、中提琴、大提琴、美聲、民族舞、芭蕾舞、現代舞。
最低錄取分數線下40分項目:大號、次中音號、短笛、低音薩克斯、民歌、小軍鼓、大鼓、大镲、定音鼓。
最低錄取分數線下30分項目:長笛。
最低錄取分數線下20分項目:降B薩克斯、降E薩克斯、小提琴。
所有降分錄取考生的高考成績均不得低于當地同科類本科一批控制分數線,經所在省級招辦批準,由我校審查、錄取。
注意:以上優惠政策以高考滿分為750分的省份為標準而制定。對于滿分小于750分的省份,優惠政策中的降分值將按比例折算。
3、專業安排:根據考生高考分數、個人志愿以及學校相關規定,安排在我校相關專業學習,在校期間須參加藝術團活動。
其他事宜詳見:《北京郵電大學2012年藝術特長生招生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