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藝術類招生的省外普通高校:
根據教育部藝術類招生有關文件精神,凡符合規定需在我省設點組織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校考的高校,請填寫《2012年浙江省省外高校藝術類專業校考設點登記表》(見附件),并于2011年12月25日前報我院,我院將根據今年教育部藝術類招生文件精神和我省規定,經審核同意后具體安排設點事項。
我省規定,凡報考美術類專業校考(專業考試科目包含素描、色彩、速寫三門中兩門及以上科目的專業)的考生,均須先參加我省美術類專業統考且成績合格,學校在接納考生專業校考時,須審核確定考生具有《201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考試報考證》和《2012年浙江省美術類專業省統考合格證》(將于2012年1月中旬核發)后,方可辦理專業校考報考手續;報考其他藝術類專業校考的,僅憑《201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考試報考證》即可報考。
經我院審核同意設點的高校,在專業校考后,須通知合格考生按我省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填報志愿。
附件:2012年浙江省省外高校藝術類專業校考設點登記表
浙江省教育考試院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2012年浙江省省外高校藝術類專業校考設點登記表
注:此表由在我省設點組織專業校考的省外高校填寫,于2011年12月25前報我院計劃發展處。地址:杭州市文二路331號;郵編:310012;傳真:0571-88908535(省考試院計劃發展處)/0571-28865193(杭師大考點)/0571-86843333(浙理工考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