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表演專業
初試:
(1)自我介紹;
(2)自選朗誦(自選小說片斷、詩歌、寓言或笑話,時間限3分鐘以內);
(3)表演(根據主考教師出題進行);
(4)回答考官提問。
復試:
(1)聲樂(自選歌曲一首,無伴奏);
(2)形體(自選舞蹈、體操、武術等);
(3)表演(根據主考教師出題進行)。
三試:
(1)表演(根據主考教師出題進行);
(2)藝術特長展示(聲樂、舞蹈以外的其他藝術特長);
(3)口試與錄像。
(三)成績公布
復試結果于2012年2月20日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網(http://admi.hnu.cn)上公布,并寄發合格考生的成績通知單。
五、錄取
貫徹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專業考試成績合格,文化考試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區、市)招辦劃定的藝術類專業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情況下,播音與主持藝術和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考生高考原始分數÷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普通類一本錄取控制分數線×100 +專業成績,其中專業成績指我校自行組織的專業考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表演專業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按照我校以上錄取原則,湖南省每個專業招收人數不超過專業招生計劃的40%;報考廣播電視編導、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并參加我校自行組織的專業考試成績分別位列前四、前五的考生,文化成績只需達到我校在生源地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即可錄取。如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政策有特殊規定則以該省(自治區、直轄市)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