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指揮(樂隊指揮、合唱指揮)方向(初、復試一次性進行)
(1)指揮(5首作品或大型作品5個樂章,需含合唱及管弦樂作品),作曲Ⅰ(歌曲寫作與單旋律發展),基礎和聲;
(2)面試:鋼琴演奏(必須演奏相當于車爾尼《鋼琴練習曲》op.299及以上水平的樂曲1首),民歌演唱(或戲曲、說唱)等綜合素質考察;
(3)視唱(包括二聲部彈唱,考試在面試中進行),聽寫,樂理。(A類)
專業結構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指揮23%+作曲Ⅰ15%+基礎和聲17%+樂器演奏13%+綜合素質17%+視唱3%+聽寫6%+樂理6%。
10、演唱(民族聲樂、美聲)方向
●民族聲樂
初試:歌曲2首。
復試:
(1)不同風格的歌曲5首(其中應包含1首傳統民歌或根據傳統民歌改編的歌曲或戲曲、說唱風格的歌曲),音域測試;
(2)視唱,聽寫,樂理。(B類)
●美聲
初試:歌曲2首。
復試:
(1)不同風格的歌曲5首(其中應包含中國歌曲1首;外國藝術歌曲或外國歌劇詠嘆調1首,用原文演唱),音域測試;
(2)視唱,聽寫,樂理。(B類)
專業結構成績分值比例(百分制):演唱90%+視唱2%+聽寫4%+樂理4%。
說明:報考演唱方向的考生自帶鋼琴伴奏人員,初試時不化濃妝、不穿演出服、不穿鞋跟超過5cm以上的高跟鞋,復試自便。
11、中國樂器演奏方向
●二胡、琵琶、揚琴、古箏、竹笛、笙、嗩吶
初試:快速或技巧性練習曲1首,有一定難度的、不同風格的樂曲2首。
復試:
(1)快速或技巧性練習曲1首,有一定難度的、不同風格的樂曲4首,視奏;
(2)視唱,聽寫,樂理。(B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