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文化考試科目及考試范圍
(一)初中
1、初中考生的文化考試由本院組織;
2、文化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考試范圍為小學六年級上學期及以前內容。
(二)高中
1、高中考生先參加由本院組織的文化考試,考試科目為語文、英語、數學,考試范圍為初中三年級上學期及以前內容;
2、作曲專業方向考生結構總成績(專業結構成績80%+文化成績20%)合格后,獲得我院發放的文考通知書后,考生必須回戶口所在地參加中考;
3、音樂表演各專業方向及舞蹈專業方向考生結構總成績(專業結構成績80%+文化成績20%)合格,獲得我院發放的文考通知書后,考生必須回戶口所在地參加中考;
4、考生所在地招生部門發布中考成績后,考生須立即將本人中考成績單加蓋所在地招生部門公章,連同本人中考準考證復印件一并郵寄或遞交至武漢音樂學院招生辦公室。郵寄地址如下: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張之洞路1號武漢音樂學院招生辦公室(郵政編碼:430060)。
八、錄取
1、初中作曲專業方向考生在文化課合格的前提下,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結構總成績(專業結構成績80%+文化成績20%),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2、初中音樂表演各專業方向及舞蹈專業方向考生在文化課合格的前提下,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結構總成績(專業結構成績90%+文化成績10%),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3、高中作曲專業方向考生在文化課合格的前提下,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結構總成績(專業結構成績80%+文化成績20%),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4、高中音樂表演各專業方向及舞蹈專業方向考生在文化課合格的前提下,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結構總成績(專業結構成績80%+文化成績20%),全面考核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