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業大學招生辦公室發布《北京林業大學2012年藝術特長生招生簡章》,就2012年藝術特長生招生錄取辦法安排如下:
2012年藝術特長生錄取辦法:
1、錄取原則:被我校確定為藝術特長生合格考生者,參加2012年全國統一高考,第一志愿填報我校(采用平行志愿的省區,須按省級招辦的相關要求填報志愿),并在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公布的我校招生專業計劃范圍內填報專業志愿,服從專業調劑,考生高考成績達到其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第一批本科控制分數線,可予以錄取。對于設置省級藝術特長生資格測試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考生,必須同時獲得相應的省級藝術特長生資格后,方能被我校錄取。
2、專業確定:對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按照A檔考生在其高考成績(750分制,下同)上加20分、B檔考生在其高考成績上加10分參與專業選擇,專業級差為3,1,0。對高考文化成績達到其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第一批本科控制分數線,但加分后仍未達到我校在本省(直轄市、自治區)調檔線或未達到所報專業在本省第一批本科錄取的最低分數線,志愿填報合理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我校將根據考生特長和填報專業志愿予以安排專業。藝術特長生的招生專業計劃單列,不占用我校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招生專業計劃。
其他事宜詳見:《北京林業大學2012年藝術特長生招生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