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理工大學招生辦發布《華南理工大學2012年藝術特長生招生實施辦法》,2012年藝術特長生志愿填報與錄取原則要求如下:
2012年藝術特長生志愿填報與錄取原則:
1.經我校確認的藝術特長生必須第一志愿填報我校;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須填報我校為平行志愿第一順序;志愿表上設置“藝術特長”類專欄的省份,只需在此欄填報。具體請以考生所在地考試院的要求為準。
2.藝術特長生須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高考原始文化成績必須至少達到我校在當地投檔線下20分以內,但不低于當地重點錄取分數線。專業應服從調劑。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投檔線以生源所在省考試院提供給我校的第一次模擬投檔分數線為準。
3.藝術特長生高考原始文化成績達到我校在當地投檔線以上,可加10分(其中理科報考創新班、建筑學、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機械工程及自動化專業,文科報考工商管理類、金融學專業的加分為5分),根據本人志愿及各專業分數線在全校范圍內安排專業,不受我校在當地招生分專業計劃限制,但各專業錄取名額不超出我校預留各專業計劃數。如出現超出情況時,將按考生成績和志愿順序排序確定專業。此外,各專業錄取保送生、自主生、藝術特長生的總數原則上不超過該專業招生人數的10%。
4.藝術特長生報考建筑學、城市規劃、景觀建筑設計等專業需加試素描,素描不合格者將參照當年各專業錄取分數線及考生高考志愿,依據考生高考成績酌情調整專業。
5.美術類特長生錄取數不超過當年藝術特長生錄取總數的20%。
其他事宜詳見:《華南理工大學2012年藝術特長生招生實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