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辦公室發布《北京航空航天大學2012年藝術特長生招生簡章》,對2012年高考藝術特長生招生考試工作做了具體安排和要求,2012年藝術特長生招生錄取工作安排如下:
1. 根據我校學生藝術團發展的需要,我校將在取得《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大學2012年藝術特長生等級證書》的考生中擇優認定一部分藝術水平突出、學習成績優良的學生,給予其藝術特長生優惠錄取資格,并于2012年3月底前簽訂《北京航空航天大學2012年藝術特長生協議》,在高考中享受藝術特長生招生政策。招生政策以國家教育部關于普通高校2012年藝術特長招生的相關文件精神為準,原則上高考成績應達到我校在當地調檔分數線下20分以內,最多可降至當地同科類重點分數線。
2. 被我校錄取的藝術特長生,根據其高考成績和個人志愿,安排在我校非藝術類專業學習,所有藝術特長生入校后,必須按學校規定參加學生藝術團的訓練、演出等活動,不得擅自退團。
3. 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2012年的相關規定有變化,則按新的規定執行。
其他事宜詳見:《北京航空航天大學2012年藝術特長生招生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