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使用校考成績的高校,其投檔規則又分為兩種:
第一種是對于獨立設置的 31 所本科藝術院校和經教育部批準的清華大學、中國傳媒大學、中央民族大學、東華大學、北京服裝學院、江南大學、天津工業大學、復旦大學上海視覺藝術學院、北京印刷學院 ( 僅限藝術設計本科專業 ) 、蘇州大學 ( 僅限藝術設計本科專業 ) 、浙江傳媒學院 ( 僅限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攝影、錄音藝術等 4 個本科專業 ) 、浙江理工大學 ( 僅限藝術設計本科專業 ) 及內蒙古大學 ( 僅限音樂表演、表演、音樂學等 3 個本科專業 ) 等 13 所高校的有關藝術類本科專業,將參加該校單獨組織的校考成績合格且有備案的一志愿考生檔案全部投放,由學校自行劃定文化考試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第二種是對于除第一種規則外的其他 2012 年單獨組織藝術專業考試的區外本科院校,將按我區劃定的藝術類文化考試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向招生院校投放校考成績合格且有備案的一志愿全部考生檔案。
詳情參見:《廣西區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投檔錄取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