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目前在我區招生的區內外高校錄取原則上分三種模式:考生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藝術統考成績或校考成績)均合格時,一是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二是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三是按文化成績、專業成績各占一定比例的綜合分從高到低排序錄取。無論哪一種模式,招生院校都應事先將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寫入本校招生章程,報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備案并上網公布,錄取時學校根據本校公布的錄取規則對投檔到本校的考生擇優錄取。
自治區招生考試院提醒廣大考生,應登錄報考學校網站或撥打學校的咨詢電話充分了解該校的投檔錄取規則,再根據自身實際情況慎重選擇報考院校。有關我區 2012 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的詳細內容,考生可登錄廣西招生考試網(www.gxeea.cn)查閱。
詳情參見:《廣西區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投檔錄取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