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含藝術屬性的非藝術專業投檔規則
根據教育部規定,學前教育、藝術教育、服裝設計與工藝教育、裝潢設計與工藝教育、廣播電視新聞學、廣告學、媒體創意、寶石及材料工藝學、工業設計、影視藝術技術、數字媒體藝術、建筑學、景觀建筑設計、包裝工程、服裝設計與工程、公共事業管理及文化產業管理等 17 種含有藝術屬性的本科院校非藝術專業,必須經教育部批準后才能按照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進行招生。其中,桂林電子科技大學工業設計專業、廣西藝術學院廣告學專業、廣西財經學院廣告學專業、梧州學院工業設計專業、桂林電子科技大學信息科技學院工業設計專業已獲教育部批準,可按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招生,錄取時,在藝術統考成績或校考成績合格的基礎上,原則上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并按一定比例投檔。
專科院校投檔規則
在我區招收藝術類專業考生的高職高專院校投檔規則是:凡使用我區藝術統考成績錄取的,在藝術統考成績、文化成績上線的情況下,按藝術統考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并按一定比例投檔;凡使用校考成績錄取的,將文化成績上線和校考成績合格且備案的考生檔案全部投出。
藝術類院校(專業)錄取模式
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目前在我區招生的區內外高校錄取原則上分三種模式:考生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藝術統考成績或校考成績)均合格時,一是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二是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三是按文化成績、專業成績各占一定比例的綜合分從高到低排序錄取。無論哪一種模式,招生院校都應事先將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寫入本校招生章程,報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備案并上網公布,錄取時學校根據本校公布的錄取規則對投檔到本校的考生擇優錄取。
自治區招生考試院提醒廣大考生,應登錄報考學校網站或撥打學校的咨詢電話充分了解該校的投檔錄取規則,再根據自身實際情況慎重選擇報考院校。有關我區 2012 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的詳細內容,考生可登錄廣西招生考試網(www.gxeea.cn)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