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招生委員會發布《貴州省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工作實施辦法》,對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工作做了具體安排和要求,省外院校在貴州省設置專業考試考點的要求如下:
1、31所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教育部批準的13所參照院校(以下簡稱13所參照院校),可在我省設置考點;
2、其他省外本科院校(含教育部批準可跨省設置考點的7所獨立學院)擬在我省設點考試,須向貴州省招生考試院提出書面申請,申請內容應包括:書面承諾2012年在我省的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原則上不少于15人、經院校所在地省級物價部門核準的收費標準、學校招生簡章及專業考試實施管理辦法,經我院審核同意,可按指定地點設置考點。設點院校派出組織校考的人員必須責任心強,作風正派,廉潔自律,熟悉專業考試業務(其中應有1名紀檢人員參加),考試過程要全程攝像,考試結束后要刻制光盤報考點單位留存備查。
3、根據教育部要求,省外民辦院校、獨立學院和專科層次學校不能跨省設置專業考試考點,在我省有招生計劃的民辦院校、獨立學院和專科層次學校可直接使用我省統考或相應專業考試成績,并明確寫入學校招生簡章,做好招生宣傳。
其他事宜詳見:《貴州省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工作實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