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畢業證書及就業
1.學院實行獎學金、勤工助學等制度,并可協助學生向銀行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2.本科合格畢業生均頒發國家教育部統一印制蓋有北京城市學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北京城市學院學位授予工作細則》的本科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證書。
3.本科可在國家方針、政策指導下,學院推薦,自主擇業。
九、入學與復查
1.新生入學三個月內進行體檢和報考條件復查。對患有疾病的新生,經院指定醫療單位診斷不宜在校學習,但短期治療可達到國家規定的入學體檢標準者,經學校批準暫不予注冊,保留入學資格一年。凡不符合條件或偽造學歷、隱瞞病史、有舞弊行為不符合招生條件者,取消其入學資格,退回原地區或原單位。
2.新生入學后外語一律學習英語。